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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鹏主席在区政协八届二十八次常委会议上的讲话
发表时间:2017年10月11日 来源:政协办

各位常委、同志们:

按照区政协年度工作要点的安排,本次会议的主题是加强民主监督工作。会上,我们书面学习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政协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彩琴书记作了一个很好的关于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通报,荣君主任代表区政府通报了提案办理情况,毅龙主任通报了今年提案“双向评议”工作情况,整个会议主题鲜明,重点突出。下面,我结合会议议题,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发挥政协组织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区纪委监察局在区委和市纪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突出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呈现出“两个责任”认真履行、作风建设持续深化、惩治腐败坚决有力、廉政教育入脑入心、纪检监察队伍全面加强的良好态势,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鼓励干事、支持改革、遏制腐败的良好政治生态。

人民政协作为党的全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同样肩负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使命。十八大以来,听取和审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已经成为中央和省市政协的常态性工作,目的是进一步强化民主监督工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和氛围。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开展反腐败斗争,政协各界人士要配合推进;党抓什么,政协就要配合抓什么,形成正能量。总书记的重要论述,为政协组织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履行职能、发挥作用指明了方向。

一是发挥表率作用,压实主体责任。政协党组要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把住理想信念的“总开关”,自觉做到不忘初心、坚守正道,为政以德、正心修身;坚持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准绳,拧紧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紧箍咒”,对照巡视反馈意见,彻底整改问题,完善制度机制,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抓住“关键少数”,树起以上率下的“排头兵”,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政协党建工作总体布局、延伸到中共党员委员当中,以良好形象推动全区政协组织形成积极向上、干净清爽的风气。

二是强化监督职能,实现同频共振。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对支持和保证人民政协依章程进行民主监督作出部署,全面从严治党,离不开政协民主监督。区政协要始终坚持民主监督与党内监督声音同调、目标同向、行动同步、落实同力,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充分发挥政协委员特别是中共党员委员的主体作用,深入开展调研视察、特邀监督、行风评议等活动,通过提案、建议案、社情民意信息等方式,坚持问题导向,如实反映情况,为推动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献计出力。

三是倡导新风尚,弘扬正能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精神力量,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应有之义。区政协要充分发挥团结统战功能,重视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提出的意见、批评、建议,鼓励党外人士讲真话、进诤言,不断拓展党内监督和外部监督有机结合的新途径,广泛凝聚共识,营造良好氛围。政协常委要带头践行和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高尚的品行、良好的形象,为形成优良的党风、政风、社风、民风发挥表率作用;同时要带动和影响全体委员特别是中共党员委员,模范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切实做到有情怀、有定力、有担当、有作为。

二、坚持把协商民主理念贯穿提案工作全过程

提案工作是人民政协一项全局性、基础性工作,是政协履职的主要载体和重要方式。区政协八届五次会议以来,区政府高度重视政协提案工作,坚持区长领办提案的优良传统,各承办部门以提高提案办理实效为目标,提高思想认识,拓展办理方式,加强沟通联络,积极采纳提案的意见建议;区政协以提高提案质量和提案办理质量为目标,探索建立提案“双向评议”工作机制,通过几年实践,政协提案质量和提案办理质量都有较大提升。

提案办理协商是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重要形式之一,其协商形式不只是在办理环节召开提案办理协商会,从履职实践来看,提案工作是由多个环节相互衔接、有机组成的统一整体。做好政协提案工作,必须把协商民主理念贯穿提案工作的全过程,在提案的提出、立案、办理、督办、评价等环节开展不同层次、不同形式的协商活动,不断提升提案工作科学化水平。

(一)提高提案质量。提案只有说得对、提得准,才有生命力,才有可能办得好。要加强培训,按照“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的要求,抓好新一届政协委员的学习培训,帮助他们全面了解政协提案工作,学会正确运用提案履行职能“善议政”;要搭建平台,通过召开政情通报会、协商座谈会等形式,开展委员与党政部门之间的互动交流,拓展委员知情明政的渠道;要加强指导,引导提案者选取党政所需、群众所盼、自身所长的问题,主动加强与各方面的沟通协商,以确保提案“立意高、选题准、情况明、分析透、建议实”。

(二)注重立案精准。审查立案是保证提案质量的重要关口,也是处理好提案数量和质量关系的关键。要增强立案的严谨性,严把立案关口,细化立案标准,增强可操作性,不搞凡提必立,不搞降格以求。提案审查时要充分发挥提案审查委员会的集体智慧和力量,邀请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和专家进行审查把关,既尊重保护提案者民主权利和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又体现对提案承办单位的负责,确保交付承办单位的提案严肃、认真、规范可行。

(三)增强办理实效。提案办理过程中,尤其需要认真协商。作为承办单位,要把提案办理作为体察民情、了解民意、广集民智、凝聚民力的过程,主动积极地开展提案办理协商,避免“重答复、轻落实”以及“答非所问”或者“以工作汇报代替提案办理答复”的现象。作为政协委员和提案者,要树立目标导向,提升协商建言能力,使提案言之有据、言之有理、言之有度、言之有情。作为协商载体的政协组织,要主动做好协商的规划、组织、协调、督促、服务工作,完善沟通协商机制,运用“互联网+”构建新型提案办理协商平台,推动提案办理协商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

(四)提升督办效率。加大督办力度是打通提案办理协商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的重要保证。要建立跟踪督查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协主席会议和主席、副主席以及专门委员会督办重点提案、向党政领导摘报重点提案等方式,积极探索建立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批办领办”重点提案工作机制,今天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的负责同志也参加了会议,希望发挥好督办职能,增强承办单位的重视程度和办理力度,提高提案的办结率和满意度。要深化提案“双向评议”工作,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强化民主评议成果运用,逐步把提案办理质量评议结果纳入政府年度绩效考核体系,借助民主评议促进提案办理质量提升。注重提案办理协商与对口协商、专题协商、界别协商的有机衔接,促进成果转化。

三、持续推进民主监督工作取得新成效

民主监督作为政协三大职能之一,相对于政治协商和参政议政,是政协尤其应该加强和改进的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特别是今年,中央和省委先后出台了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相关文件,在制度建设层面为新形势下政协民主监督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我们要准确把握好文件精神,不断提升民主监督实效。

要敢于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不同于党内监督,也不同于人大的法律监督,是协商性的政治监督,具有助力性和建设性,对推进党和政府科学民主决策、减少决策失误、保证权力正常运行、改进工作和促进工作落实能发挥重要作用。全区各级政协组织和政协常委要克服畏难情绪、怕得罪人、怕“越位添乱”的消极态度和监督也就“意思意思一下”的消极思想,敢于担当,敢于负责,敢于作为,勇于拿起民主监督武器,认真履行政协章程赋予的职责,敢于讲真话、建诤言、道实情,避免走过场、搞形式,及时反映民情民意,提出意见建议,帮助查找不足,有效促进问题的解决和落实。

要善于监督。民主监督的形式和方法是实现协商式监督的运作载体。全区各级政协组织要注重发挥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在民主监督工作中的作用,广泛吸收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参与到监督中来,发挥专业优势,提出前瞻可行的意见和建议;要不断改进监督方式,着力在与政府职能部门、法检“两院”协同联动上做文章,在与企业、群众深入交往上下功夫,提升民主监督针对性,打牢民主监督的群众基础;要把握监督的节奏力度,恰当运用监督方法,寓监督于调研、视察、民主评议、协商会议、大会发言、提案和反映社情民意等履职活动之中,营造良好民主监督氛围。

要明确监督重点。当前,我区正在由区位、空间等构成的传统优势向“+创新”“+营商环境”等新的综合比较优势转变,转型发展、振兴发展的任务十分繁重。政协民主监督的重点就是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情况。围绕这些内容,监督要敢于动真碰硬,持之以恒发力,锲而不舍追踪,通过协商交流的方式来摆事实讲道理,做到言之有据、以理服人,让要“软”监督出“硬”实效。今年,区政协围绕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开展专项民主监督,并与省市政协进行联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下一步,我们将探索建立健全跟踪问效和情况反馈机制,努力使政协民主监督工作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