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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握好专门委员会对口协商的关键环节
发表时间:2015年03月18日 来源:区政协

韦达峰

    专门委员会对口协商是政治协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专门委员会知情出力,履行职能的重要途径,是促进党政对口部门改进工作,实现科学民主决策的有效方法。总结分析近年来的实践,笔者认为搞好专门委员会对口协商工作,不断提升专门委员会对口协商工作成效,应当把握好善立对口协商议题、善行商前调查研究、善定对口协商形式、善落对口协商成果等重要环节。

    一、善立对口协商议题

    这是搞好专门委员会对口协商工作,不断提升专门委员会对口协商工作成效的前提。专门委员会要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从发挥专门委员会的自身优势、特色和委员主体作用出发,通过领导点题、对口部门单位出题、委员群众提题、专门委员会立题等四种途径,选择党委政府重视、社会各界关注、人民群众期待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对口协商的议题,确保对口协商为党政所需、群众所盼、政协所能,确保对口协商与党政工作同步共振,便利委员知情出力,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快速发展。

    二、善行商前调查研究

    这是搞好专门委员会对口协商工作,不断提升专门委员会对口协商工作成效的根本。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只有搞好商前调查研究,才能确保对口协商有的放矢。

    认真制定商前调研方案。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专门委员会既要与对口协商议题相关的党政部门单位加强沟通,共同调研方案,又要在调研前,组织参与对口协商的委员进行学习,了解掌握商前调查研究的内容、要求,确保调查研究有规可循、有矩可蹈、有序进行。

    周密组织商前实地调查。实地调查是了解掌握第一手材料的根本途径,是对口协商前的重要活动。专门委员会要根据商前调研方案,扎实开展商前调研,通过全面调查、现场察看、听取通报、个别访谈、查阅资料等方法,看实况、查真情、听真话、取真经,准确掌握真实全面的第一手材料,确保对口协商时,指出的问题困难实事求是,提出的对策措施可靠可行,更好地服务党政科学决策和推动工作。

    三、善定对口协商形式

    这是搞好专门委员会对口协商工作,不断提升专门委员会对口协商工作成效的关键。专门委员会要根据对口协商议题的内容、特点、特征,选择确定对口协商形式。专门委员会对口协商的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会议协商。专门委员会通过座谈会、论坛会、专题会等会议形式,与对口协商党政部门面对面进行协商。

    书面协商。党政对口部门单位把即将出台的规范性文件等政策措施,以书面形式征求专门委员会的意见,专门委员会组织有关委员进行协商讨论,并将协商讨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形成书面材料反馈给党政对口部门单位。

    现场协商。专门委员会组织有关委员在现场听取党政有关部门通报情况,当场咨询、察看、检查,当场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联合协商。专门委员会联合其他专门委员会、政协参加单位共同组织、共同开展的对口协商。

    四、善落对口协商成果

    这是搞好专门委员会对口协商工作,增强专门委员会对口协商工作成效的举措。协商成果转化为党政决策,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快速发展是对口协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专门委员会要注重协商成果的转化工作和落实工作,力求每一次对口协商工作都能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认真撰写协商纪要,及时报送协商成果。协商纪要是协商活动的“果”。每次协商后,专门委员会要对各方在协商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归纳梳理,形成对口协商纪要,报送党委政府和党政有关部门单位,推动协商成果转化与落实。

    采取多种渠道,转化对口协商成果。一是坚持把对口协商工作与提案、信息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注重把对口协商中发现的问题、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转化为提案、信息,并通过提案督办、信息专报等形式,推动问题的解决和工作的改进。二是通过新闻媒体,对一些非涉密的对口协商议题,公开对口协商过程和结果,引导社会公众参与评议监督,推动对口协商成果转化。

    加强督办反馈,落实对口协商成果。对口协商工作的目标是将协商成果转化为党政决策,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因此,要建立健全对口协商成果落实反馈机制,与党政对口部门保持经常性联系,及时了解、反馈对口协商成果落实情况。要跟踪督促落实对口协商成果,定期向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通报,使跟踪反馈工作进入制度化、程序化轨道,推动对口协商成果得到更为有效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