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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多方联动监管机制 提升我区物业企业服务水平
发表时间:2017年01月11日 来源:政协办

民进甘井子区基层委员会

 

物业管理涉及千家万户,是城市管理和社区治理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因为物业管理服务引发的纠纷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据大连市民意网分类统计显示,我区物业维权方面投诉案件数量呈现递增趋势。分析起来主要有以下原因:一是住宅小区数量多、面积大,物业行业情况复杂。我区现有封闭小区280多个,建筑面积3740万平方米,无物业服务管理的楼院(散楼)1798栋(处),建筑面积380.9万平方米。全区不同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达265家,从业人员8380余人。二是监管人员数量偏少。我区物业管理职能是2015年从市国土房屋部门划转过来的。虽然这两年建立了监管机构,但与我区物业企业数量及管理面积相比,人员明显偏少,而且很多住宅小区具有城乡结合的特点,管理难度较大。三是管理机制不够完善。主管部门的监管目前还仅限于资质审核、年检等程序性工作,属地街道也只介入指导业主委员会的筹备、成立、换届等环节,区、街道、社区三级物业管理工作体系尚未全面建立,“四位一体”的管理机制尚未形成。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健全物业服务管理工作体系

按照“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要求,实行部门负责、属地管理、条块结合,落实工作责任。各街道建立物业管理机构、设立物业专干,借助智慧化城管平台,将物业管理小区纳入管理网络,解决管理缺位问题。要将居民小区业委会成立率、小区纳入居委会管理率、调解处理物业管理纠纷投诉等列入对街道的绩效考核,并下放相关审核审批权限给街道办事处,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形成多方联动机制

将物业服务纳入社会综合治理范畴,建立城建、规划、公安、城管等联动执法和监管模式,共同抓好涉及物业管理的相关工作。相关部门加强日常巡查、接受居民投诉,依法处理好小区内私搭乱盖、圈占绿地、房屋拆改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管,探索建立物业小区分类监管量化考核机制,设立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引导企业诚信经营、规范经营。

三、提升物业企业服务水平

加强物业管理行业队伍建设,指导物业企业抓好从业人员岗前、岗中培训,做到持证上岗。加强物业服务公开公示窗口建设,建立健全物业投诉处理机制,对责任意识不强、服务质量差、重复投诉居高不下的物业企业,逐步清理出本地区物业市场。落实物业企业扶持政策,合理减轻企业负担。强化居民“花钱购买服务”的物业消费意识,研究将物业欠费纳入个人信用系统,保障物业费收缴。重点培育资质等级高、居民口碑好的品牌型物业企业,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四、加强小区业主委员会建设

积极推进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工作,对符合成立条件的商品住宅小区,由属地街道牵头,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业主大会成立工作,切实选好配强业主委员会。推广社区、物管和业委会三方共商、共议、共建、共管的管理模式,共同做好小区物业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