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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抓政策机遇 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发表时间:2017年01月11日 来源:政协办

民盟甘井子区基层委员会

 

海绵城市是指城市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雨水带来的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也可称之为“水弹性城市”。建设海绵城市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国家、省市都先后出台了系列政策和文件支持海绵城市建设。我们认为,这是甘井子区城市雨洪管理和生态治理转型的重要契机,必须紧紧抓住政策黄金机遇期,大力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近年来,我区城区建设管理取得了显著成就,但还存在硬质铺装面积过大、绿地占比有限、管网老旧、水体污染等问题。通过建设海绵城市,将能够有效缓解这些问题,并惠及社会各个领域。一是拉动投资。按每平方公里1至1.5亿元投资估算,海绵城市建设能够拉动数十亿甚至上百亿的投资;二是带动土地升值。水环境、水生态的改善,能够带动周边土地升值,从而带来可观的社会经济效益;三是促进服务业发展。随着水体水质改善和生态环境的优化,能够创建甘井子滨海旅游新名片,促进旅游、商贸、餐饮等服务业的进一步发展,增加就业岗位,改善地方投资环境,增加地方财政收入。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甘井子区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城建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参照庄河成功申报国家试点经验,编制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出台《甘井子区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

二、坚持科学规划

建设海绵城市要因地制宜、规划先行。委托高水平专业机构编制甘井子区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将海绵城市建设理念融入区域发展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并严格执行。建立海绵城市建设工程项目储备,编制项目滚动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确保项目落地。以问题为导向,充分考虑经济承受能力、资金利用效率、建设时序和社会影响等因素,坚持常态化、长期化,避免“运动化”、“突击化”。

三、推广典型示范

建设海绵城市要让老百姓切实感受到工作成效,以“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热岛有缓解”为目标,以解决城市内涝、雨水收集利用、黑臭水体治理为突破口,结合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等同步推进,综合采取“渗、治、净、用、排”等措施,逐步消除常见城市顽疾。争取将我区列为大连市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区,争取各级政策、资金、技术和人才支持。选择群众关注的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尽快形成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示范项目,及时总结经验,逐步在全区推广实施。

四、动员社会参与

一是放开市场准入,采取明晰经营性收益权、政府购买服务、财政补贴等多种形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二是培育本土“技术+资本”的骨干企业,承接项目建设和运营。三是加强金融支持。充分利用农发行、国开行的政策性中长期贷款,开展购买服务协议预期收益等担保创新类贷款业务,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债券和项目收益票据,用于我区海绵城市的建设。